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牧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发[2001]55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5-14
实施时间: 2001-5-14
法规类型: 农(牧)业税及特产税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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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旗县、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1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1]2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1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政办传发[2001]7号)精神,结合我区前一段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实际,为了认真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加强农村牧区的税收管理,组织好农村牧区的税收收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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