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税[2001]118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8-18
实施时间: 2001-8-18
法规类型: 寿险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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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规范对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管理,现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2号,以下简称“002号文”]中有关对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问题明确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研究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后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字[1994]42号)的精神和保险企业核算制度的变化,对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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