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进行认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地税发[2005]86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6-20
实施时间: 2005-7-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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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直属局、省地税小浪底直属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贯彻落实《河南省建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豫地税发[2005]85号),现决定对我省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进行一次全面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认定工作,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规范我省建筑企业所得税征管、堵塞税收漏洞、保障税收收入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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