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增加购付汇联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字[2001]73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3-21
实施时间: 2001-3-2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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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增加购付汇联的通知》(国税函[2001]15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补充通知如下:
  一、为了避免浪费,自治区地税局与自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共同商定,对于2001年所印制不带购付汇联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采取加印一联(第四联:购付汇联)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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