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国税发[2004]141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7-22
实施时间: 2004-7-22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50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局(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于2004年7月1日实施,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具体问题,为便于统一,现将实施税务行政许可的若干具体问题明确如下:
  一、许可文书的编号规则
  税务行政许可文书的编号的基本格式为:
  X国税许受(不受、补、准、不准、撤)字(200A)第BXXXX
  编号规则为:
  X为机关所在地简称:如市局为甬;
  A......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