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赤峰市国家税务局《加速信息化建设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文文号: 内国税征字[2001]10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3-13
实施时间: 2001-3-13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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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赤峰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加速信息化建设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赤国税征字[2001]5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审定,原则上同意《实施方案》的意见,但对下列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机构调整和设置
  (一)机构层次为三级,即:赤峰市国家税务局、各旗县区国家税务局及市局直属各专业机构、税务所(副科级各管理局、征收分局)。
  (二)按照专业化思路和原则在市驻地设立直属于市国税局的四个专业机构,分别为:一是设立赤峰市国家税务局征收局。即:将市所在地各辖区及周边地区各基层征管单位中(包括涉外税收管理局)的征收职能“剥离”出来,由市征收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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