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兴安盟国家税务局《加速信息化建设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文文号: 内国税征字[2001]8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3-13
实施时间: 2001-3-13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219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兴安盟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加速信息化建设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兴国税征字[2001]1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审定,原则上同意《实施方案》的意见,但对下列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机构调整和设置
  (一)机构层次为三级,即:兴安盟国家税务局、各旗县(市)国家税务局及盟局直属各专业机构、税务所(副科级各管理局、征收分局)。
  (二)按照专业化思路和原则在盟驻地设立直属于盟国税局的五个专业机构,分别为:一是设立兴安盟国家税务局征收局。即:将盟所在地各基层征管单位中的征收职能“剥离”出来,由盟征收局直接负责其征收职能。
  二是设......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