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收票证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计函[2001]5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3-5
实施时间: 2001-3-5
法规类型: 账簿、凭证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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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2001年度全区国税系统税收票证各环节的管理工作,确保票款安全,针对目前税收票证管理中存在的领用计划编制不够严谨,税收票证核算不够准确、及时、完整,结报缴销票款未按规定和要求办理,票证损失有所增加等问题,现就2001年度全区国税系统税收票证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科学严谨地编制税收票证领用计划各级国税机关要根据本地区票证使用情况,本着保证征收、略有结存,防止少领脱用、多领积压造成浪费的原则,对票证需求情况进行认真调查了解,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地区票证领用计划,努力减少票证的结存数量,提高票证的使用率。今后,各地凡遇有票证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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