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发[2003]156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8-8
实施时间: 2003-8-8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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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税务培训中心: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33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意见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对实行定额税收优惠的商业零售企业(从事零售兼批发业务)申请税收下岗失业人优惠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仍应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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