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征管改革和基层机构设置修改建议的函
发文文号: 内国税征字[2001]2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2-20
实施时间: 2001-2-20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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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管改革、基层机构设置和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三个征求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00]1097号)收悉。我局经组织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现提出如下建议,供参考。
  一、我局关于征管改革、基层机构设置方面的修改建议,曾于2000年13月向国家税务总局正式上报,本次对相同建议不再重复。
  二、由于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客观条件等差异,建议总局在制定和实施征管改革方案、工作考核标准时,尽可能保留灵活性这一原则,以便于有效调动各地的积极性、创造性,因地制宜地制定和落实好征管改革实施方案。
  三、新的征管改革方案,对基层征管机构及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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