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情报交换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外字[2001]18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2-15
实施时间: 2001-2-15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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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情报交换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1]3号)转发给你们,并做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应在负责涉外税收业务的机构中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各地应对情报交换资料建立档案,以备日后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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