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全区地税系统规范化管理文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字[2001]16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2-6
实施时间: 2001-2-6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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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区各级地税机关和地税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我区地税系统的税收管理水平,区局组织有关人员编写了《地方税务规范化管理文书》(以下简称《规范化管理文书》),现随文寄送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化管理文书》是我区地税系统税收管理文书使用的指导性文件,凡《规范化管理文书》中明确规定的文书统一从2001年1月1日起在全区地税系统试行,有关规定与《规范化管理文书》不一致的,以《规范化管理文书》规定为准,特殊情况以区局法制处会同有关处室作出的统一答复为准。
  二、各地所需文书由盟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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