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02]73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4-29
实施时间: 2002-4-29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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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近年来,各级地税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有少数地方还一定程度地存在应缴预算款上缴不足不及时,个别地方甚至坐支应缴预算款和擅自向纳税人收取纳税资料费问题。为严肃财经纪律,推进系统政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现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收支两条线”规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有关部门批准,目前,我省地税系统办理涉税事项过程中,向纳税人收取的税务登记证费、发票工本费和车辆纳税登记卡工本费,各级地税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收费标准和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安徽省地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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