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财税政[2000]2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26
实施时间: 2000-1-26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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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增值税问题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征收增值税后,实行即征即退的具体办法为:纳税人应在规定的纳税期内,如实进行纳税申报,并填开税票足额缴纳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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