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税系统纳税信誉等级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02]6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4-25
实施时间: 2002-4-25
法规类型: 纳税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75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了进一步深化地方税收征管改革,促进建立诚信纳税社会信誉体系,省局制定了《安徽省地税系统纳税信誉等级管理试行办法》,业经全省地税征管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地税局。
  附件一:纳税信誉等级评定标准(略)
  附件二:A级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申请表(略)
  附件三:纳税信誉等级分类核定表(略)
  附件四:安徽省地税系统纳税信誉等级管理试行办法
  安徽省地税系统纳税信誉等级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