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02]5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4-15
实施时间: 2002-4-15
法规类型: 营业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2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金融保险业营业税政策的调整在2000......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