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函[2002]14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4-10
实施时间: 2002-4-1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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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以下简称《通知》)发布后,一些地方反映有些政策口径难以把握,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关于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的认定。新办软件生产企业是指《通知》生效日,即2000年7月1日以后新设的软件生产企业,2000年7月1日以前设立的软件生产企业,不享受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的免征或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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