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流字[2000]164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2-19
实施时间: 2000-12-1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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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83号)和总局与航天金穗公司签订的技术服务协议,航天金穗公司(即防伪税控系统研制生产单位)也已于10月份经区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在我区组建了防伪税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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