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2]1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2-1-22
实施时间: 2002-1-22
法规类型: 对外支付税务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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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市中心支局,各外汇指定银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13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国、地税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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