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流字[2000]152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1-21
实施时间: 2000-11-2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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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日,山西省国税局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中,多次发现假冒的“山西省增值税专用发票”,为防范利用假专用发票抵扣税款,防止国家税收的损失,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在协查和抵扣税款过程中严把审核关,发现问题除不予抵扣进项税外,要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山西省主管国税机关,并抄报区局。
  附件: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抵扣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抵扣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征发[2000]55号
  2000年9月30日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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