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2001]37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5-14
实施时间: 2001-5-14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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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试行)》(国税发[2001]2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省局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由孙建章同志任主任;黄达琴、钟世民、杨德光同志任副主任;周君吾、王艳娟、刘首凡、陈上东、刘绪东、杨米加、彭友山同志为委员,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彭友山同志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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