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操作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1]4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5
实施时间: 2001-1-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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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为切实贯彻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1999]37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国家售付汇和税收管理,有效防止逃套汇和偷税行为的发生。省局制订了《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操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
  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操作规程
  为完善我省售付汇和地方税收管理,防止逃套汇和偷逃税行为的发生,便于外汇指定银行在具体操作中准确掌握政策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我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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