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产品是否征收印花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0]66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6-22
实施时间: 2000-6-22
法规类型: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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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湘潭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产品是否征收印花税的请示》(潭地税发[2000]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的批复》([89]国税地字第126号)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为企业生产所需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配件、原材料、燃料及出口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与外国企业和个人直接签订的购销合同和技术合同,属外贸合同,其印花税征免按[89]国税地字102号通知办理”。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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