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专业市场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所[2000]52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5-15
实施时间: 2000-5-15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征收管理法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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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对个体零散税收的征收管理,规范征收管理手续、制度,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市局制定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专业市场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贯彻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市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专业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专业市场的征收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平衡税负,堵漏增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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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