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计字[2000]45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1-15
实施时间: 2000-11-15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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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确保车辆购置税如期开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放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0]757号)要求,现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是依法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凭完税证或缴款书开具的具有公示力的法定凭证,每车一证,随车携带,以备检查。
  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分汽车、摩托车、挂车、农用车、电车和免税车6种,分别适用于购置不同车种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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