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交通厅关于加强经营性收费站点发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01]29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1-12-24
实施时间: 2002-2-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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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交通局、省公路管理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39号)以及省政府有关规定,现将我省开放式公路、桥梁(隧道)经营性收费站点(以下简称经营性收费站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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