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粮食购销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内地税字[2000]147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0-17
实施时间: 2000-10-17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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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通辽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粮食购销企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有关税收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粮食企业取得的代储费是否征税问题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相互代储的政府储备粮油,只要能证明所储粮油确属政府储备粮油,并在帐目上能够划分清楚,应当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财税字[1996]68号文件精神免征营业税,否则应当征收营业税。
  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收购农民超标粮时扣留粮款是否征税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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