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办[2003]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4-11
实施时间: 2003-4-1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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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分局、稽查局,福州、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国税发[1996]165号文一并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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