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所字[2000]58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8-30
实施时间: 2000-8-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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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59号)转发给你们,并做如下补充,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从2000年1月1日起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的原则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入中央金库。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及所属盟市分公司、旗县分公司为中国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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