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产业局、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局关于贯彻国家七部门《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桂劳社发[2003]31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3-4-23
实施时间: 2003-4-23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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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信息产业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审计局、地税局、邮政局: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邮政局《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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