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01]267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2-1
实施时间: 2001-12-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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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
  税收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皖发[2001]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开展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国税发[2001]95号)精神,结合我省地方税收实际,省地税局制定了“《安徽省地方税务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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