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国税发[2003]51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3-2-21
实施时间: 2003-2-21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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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160号)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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