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广西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税务专用发票印制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函[2003]136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3-11
实施时间: 2003-3-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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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
  据广西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制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税务专用发票的请示》称,该公司采用分公司统一在区公司报账的财务集中。管理模式,由区公司统一核算公司总部及各地市分公司的各项业务收入、费用情况,各分公司不进行独立核算。在区公司集中统一计费、处理用户账单,并根据计费和营账系统数据,在用户缴费时打印发票给用户,并拟采用由各地市分公司将税务专用发票需求呈报区公司汇总和申请印制,印制完毕后,由区公司按地市分发。鉴于该公司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我局对其税务专用发票的印制、申请、使用、管理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该公司使用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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