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和金税工程二期完善与拓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3]153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3-21
实施时间: 2003-3-2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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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和金税工程二期完善与拓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139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面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和金税工程二期的完善与拓展,是国务院赋予国税机关的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将其列入年内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继续实行“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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