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所[2000]128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2-5
实施时间: 2000-12-5
失效时间: 2007-7-2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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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1998]190号)规定,为适应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和改革的需要,现将总局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和填报说明印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纳税人在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必须报送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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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津国税法[2007]2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25
实施时间:2007-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