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税收征管业务规程[修订版]》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征字[2000]20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6-21
实施时间: 2000-6-21
失效时间: 2012-12-17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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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我区国税系统从今年起正式启用《税收征管业务规程(修订版)》(以下简称《新规程》)。鉴于我区尚未使用全国统一的征管软件,因此,为了在实际工作中便于操作,结合我区的具体情况,现就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为了满足各级国税部门和基层税务人员学习、掌握《新规程》的需要,区局组织人员编印了《税收征管业务规程专辑》和《税收征管文书专辑》。希望各地结合本《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新规程》的学习、培训工作,并以此作为全区统一的征管基本操作规范和税务执法、各类检查的检验标准。
  二、《新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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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征管类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2-12-17
实施时间:2012-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