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国际海运无船承运业务使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2]193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6-17
实施时间: 2002-6-1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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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国际海运无船承运业务使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404号)转发给你们。
  我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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