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农业税收票证式样及章戳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发[2000]62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6-9
实施时间: 2000-6-9
法规类型: 农(牧)业税及特产税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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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农业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农业税收征管实际,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制定了我区农业税收票证式样及农业税收票证章戳,现予印发并通知如下:
  一、新的农业税收票证自2000年1月1日起实行,原有的农业税收票证可以延续使用到2000年8月1日。8月1日前,新旧农业税收票证式样可以同时使用;8月1日后,必须按规定启用新的农业税收票证。农业税收缴款书按照各地原来使用的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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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农业税收票证统一式样及填写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