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系统税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法字[2000]8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5-31
实施时间: 2000-7-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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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治国方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法制、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思想,本着从严治队、明确责任、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最终全面实现依法治税,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系统税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试行)》印发给你们。望各地提高对税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认真领会,抓紧落实,组织实施。
  一、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国税系统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工作,治区国税局决定成立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具体办事机构设在政策法规处。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及旗、县、市区国税局(分局)都要成立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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