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征字[2000]19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5-31
实施时间: 2000-7-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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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国家税务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适应税收征管改革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加强和规范税收征管档案的管理,促进和提高税收征管资料和信息的利用,切实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税务机关档案管理办法》和《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税收征管档案是指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与税收征管有关的和涉及所属纳税人的各种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凭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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