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重点企业税源监控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字[2000]50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5-23
实施时间: 2000-5-23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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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7号)文件精神,要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重点企业税源监控工作,为积极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做好此项工作,建立起我区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重点税源户的基本标准
  重点税源企业的确定,以营业税纳税人为对象,以企业上年实际税收完成情况为依据,即以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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