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1]152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0-15
实施时间: 2001-10-15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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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及时掌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落实执法责任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制度的通知》要求,实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制度,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督办的案件范围:
  (一)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办的案件;
  (二)国家税务总局批办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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