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函[2001]245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8-8
实施时间: 2001-8-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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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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