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3]61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0-20
实施时间: 2003-10-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消费税个案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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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核定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是加强卷烟消费税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准确采集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是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的基础。为了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第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核定工作,现就加强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工作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卷烟的调拨价格、消费税计税价格、销售价格、核定价格、零售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
  二、卷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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