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件复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发[2000]45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4-9
实施时间: 2000-4-9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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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件复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5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地税机关要根据我区征收、管理、稽查规范化管理工作实际,将税务稽查案件复查工作与规范化管理稽查审计考核及复审复核工作一并进行。
  二、税务稽查案件复查工作应结合税务稽查检查计划进行,确定重点,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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