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系统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一]
发文文号: 内国税计字[2000]6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2-16
实施时间: 2000-1-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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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准确及时地掌握我区重点企业税源的变化情况、客观真实地了解经济运行态势,为组织税收收入提供直接的数据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0年税收计会统工作要点》和《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区局决定从2000年元月份起进一步开展重点企业税源监控工作,同时建立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系统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下发各地,请严格按办法提出的要求,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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