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19
实施时间: 2005-12-1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253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兰州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130号)称:
  自2005年度起,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联通新国信通信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由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不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办法。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联通新国信通信有限公司甘......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