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0]186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0-11
实施时间: 2000-10-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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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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