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0]70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4-11
实施时间: 2000-4-11
法规类型: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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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计划委员会(计划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99号)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对新发生的投资额暂停征收投资方向调节税,为了保证以前年度完成投资额结算清理工作的顺利展开,现就有关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结算清理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方向调节税的结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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