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税字[2000]4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2-18
实施时间: 2000-2-1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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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转发你们,并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对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由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负责审批。具体审批办法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另行制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二○○○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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